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香港各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相关决定合情合

来源:各界(下半月)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8月11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至少一年。决

8月11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至少一年。决定通过后,香港各社团组织纷纷表达对相关决定的坚决支持。

香港民建联表示,目前已有很多国家或地区因应疫情延后选举,而香港实施此安排亦完全是从防控疫情、保障市民健康安全角度出发。人大常委会是在充分考虑特殊情况,以及特区政府提交的报告而作出有关决定的,是符合香港社会整体利益,并有充分法律依据和权威性的。其妥善地解决了立法会因为选举延后而可能出现真空期的问题,对特区的政府和社会经济正常运作至关重要,为香港社会集中力量防控疫情、复苏经济、改善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

香港广东社团总会表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表示衷心拥护和坚决支持。总会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相关决定合情合理,符合宪法及基本法,并可解决立法会选举因疫情推迟一年情况下的议会空缺、人员组成等问题。这对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十分必要,同时亦体现了中央维护"一国两制"的决心和信心。

香港各区工商联会长卢锦钦表示,将全力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他指出,中央政府作出相应决定完全符合严格法律程序,也是依法治港的重要步骤,与香港基本法不存在矛盾。当前香港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在这种情况下举行大规模选举,对疫情控制和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非常不利,而延后立法会选举并维持本届立法会继续运作,是香港特区政府及中央政府充分考虑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健康安全所作出的决定。

福建省港区政协委员联谊会发表声明,坚定支持全国人大就香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的决定。声明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聆听社会各界不同意见和方案,充分考虑民情民意,体现出对香港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最终作出了这个有清晰法律基础,合法、合情、合理的决定。此决定一定能使香港社会返回良性发展的轨道,早日战胜疫情,恢复经济民生。

香港侨界社团联会表示,此项决定完全符合严格法律程序,是中央政府依法治港的重要步骤。香港侨界社团联会表示坚决支持!当前香港面对前所未有的内外挑战,集中一切力量打赢抗疫这场仗,是攸关香港市民生命安全的首要工作。外部势力对香港立法会延后选举的无端指责及实施所谓制裁,都是对香港事务、中国内政的干涉,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香港侨界社团联会表示严厉谴责!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福建社团联会荣誉主席吴良好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考虑本港疫情和特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意见,决定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这是当前形势下最恰当的办法,因为第六届立法会议员由香港特区选举产生,在香港社会具有认受性,由其继续履行职责,最为简便易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的决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不容质疑的权威性,对香港特区具有不容挑战的法律约束力,香港社会各方面都必须遵守和落实。人大今次的决定,为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提供了坚实的宪制法律基础,体现了香港的宪制秩序,不仅有利于息纷止争,消除有关司法诉讼造成的不确定性,确保香港社会的正常稳定运行,而且有利于凝聚共识,让特区政府和整个社会能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当前最紧要的防疫抗疫工作上。

香港工会联合会表示,相关决定是确保香港尽快走出疫情、社会恢复繁荣稳定的必要之举,最大程度保障了全港市民的利益和福祉。工联会指出,由于基本法并无条文能延后立法会会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可免除不必要的法律挑战,确保政府各重要议案不停顿,社会不"停摆",惠及广大市民。工联会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是最能确保特区政府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决定充分尊重主流民意,切合实际情况,体现了"以民为本、抗疫为先、稳定为重"的精神。

香港新民党表示,欢迎和支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香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议案。新民党认为,人大常委会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与需延长本届议员任期以让立法会继续运作,通过上述议案,非常务实及合理。

建制派议员表示,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解决未来一年立法会真空期的宪制问题。建制派议员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到本港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相应决定,避免立法会出现真空期。这次决定是按照特区政府向中央提交的报告而作出,反映了人大常委会充分考虑香港社会当前的特殊情况,尊重特区政府的意见。这个安排完全是从抗疫防疫的需要出发,合法合情合理,有助香港社会减少争拗,集中精力应对疫情。建制派议员呼吁香港市民齐心协力应对疫情,早日帮助香港走出困局。

文章来源:《各界(下半月)》 网址: http://www.gjqks.cn/zonghexinwen/2020/0814/577.html



上一篇:香港各界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
下一篇:香港各界: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符合社情

各界(下半月)投稿 | 各界(下半月)编辑部| 各界(下半月)版面费 | 各界(下半月)论文发表 | 各界(下半月)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各界(下半月)》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