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香港各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符合香港整

来源:各界(下半月)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1-1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中新社香港11月11日电 (记者 曾平 张晓曦 史冰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11日就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香港爱国爱港团体和人士对此表示全力支

中新社香港11月11日电 (记者 曾平 张晓曦 史冰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11日就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香港爱国爱港团体和人士对此表示全力支持,认为有关决定有利于匡正香港立法会秩序,符合香港整体利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天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的议案》。上述议案是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请求而提出的。香港特区政府稍后会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刊宪。

11日下午,香港特区立法会建制派议员会见传媒。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召集人、香港特区立法会商界议员廖长江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是中央在法、理、情之中保障“一国两制”的必然的举措。反对派某些议员近年的言行早已经超越了反对派的角色,变成要与香港玉石俱焚的“揽炒派”,有负选民以至整体社会对他们的期望。“他们为了自己种下的因,收成了今日的果。”

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亦在立法会对传媒表示,理解并尊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香港现在正面对经济低迷、民生困顿、疫情反复的问题,希望议员们努力、务实地为香港出力,以市民的福祉为依归,共同解决当前的种种困难。

当日傍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全国政协常委唐英年从北京返港后在香港机场接受了记者采访。谭耀宗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明确了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作为公职人员,一定要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别是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相关规定。谭惠珠说,上述有关规定既是宣誓必须包含的法定内容,也是参选或出任该条所列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人大常委会今次就行政长官的提请而作出此决定。由于四位有关人士,在参选第7届立法会选举时,已经被裁定提名资格无效,所以特区政府决定,取消有关议员资格。”唐英年表示。

同日,香港各界多个团体发声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

香港民建联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排除危害国家及香港利益的人士担任立法会议员,符合香港整体利益,确保“一国两制”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香港工联会表示,有关决定明确作为议员所应符合的政治伦理,并维护了绝大多数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和意愿。

香港经民联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划定了底线,有利于匡正香港特区立法会秩序。香港新民党表示,有关决定对立法会议员今后的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意义重大。香港自由党表示,有关决定定合宪、合法、合理,为完善机制指明方向。

香港友好协进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中国企业协会、香港侨界社团联会、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等也发表声明,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表示拥护和支持。

此外,过去一周,已有十余个香港民间团体前往特区立法会或者特区政府总部递交请愿信,表达声讨失职议员的市民心声。(完)

【编辑:田博群】

<script>=1;

文章来源:《各界(下半月)》 网址: http://www.gjqks.cn/zonghexinwen/2020/1112/1020.html



上一篇:博白:各界热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
下一篇:各界导报“记者走基层” 活动走进白水

各界(下半月)投稿 | 各界(下半月)编辑部| 各界(下半月)版面费 | 各界(下半月)论文发表 | 各界(下半月)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各界(下半月)》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